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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憲院昨天(28日)審議新憲法第2版本草案進入尾聲,已完成審議最後1條第299條款,今天將對若干懸而未決的條款作最後審議。
立憲院經過連續2個星期的無間斷開會審議,昨天已完成對新憲法草案第2版本所有299個條款審議過程,包括最後1條有關赦免2006年9月19日政變團的規定。昨天的會議從下午1時11分開始,直到3時12分結束,完成第282條至299條逐條審議,包括對部分條款內容,按照各方面意見進行調整修改,例如第282條有關10萬名民眾可聯名要求修訂憲法的規定,由於立憲委提出,在實際操作時,10萬名眾聯名修憲的可行性很難實現,應該減為1-2萬人,經討論後,立憲委表決決定民眾聯署申請修憲人數減剩5萬人。
第288條規定本屆政府繼續執政直到新政府產生為止,立憲院決定增加有關「國安會將隨本屆政府的離職而宣告解散」的內容;第290條關於本屆憲法法庭法官在新憲法生效後繼續任職不超過120天的規定,立憲院予以通過;最後立憲院還通過最後1條,即第299條有關「按2006年臨時憲法執行的行為屬符合本憲法規定的行為」,也就是為政變團赦免的規定,立憲院予以通過。
但在兩周以來的審議過程當中,仍有大量的條款被暫時掛起或跳過,由於其規定內容尚未完善,對此立憲院決定今天(29日)上午9時半繼續開會,專門審議這些「被掛」的條款。
立憲院經過連續2個星期的無間斷開會審議,昨天已完成對新憲法草案第2版本所有299個條款審議過程,包括最後1條有關赦免2006年9月19日政變團的規定。昨天的會議從下午1時11分開始,直到3時12分結束,完成第282條至299條逐條審議,包括對部分條款內容,按照各方面意見進行調整修改,例如第282條有關10萬名民眾可聯名要求修訂憲法的規定,由於立憲委提出,在實際操作時,10萬名眾聯名修憲的可行性很難實現,應該減為1-2萬人,經討論後,立憲委表決決定民眾聯署申請修憲人數減剩5萬人。
第288條規定本屆政府繼續執政直到新政府產生為止,立憲院決定增加有關「國安會將隨本屆政府的離職而宣告解散」的內容;第290條關於本屆憲法法庭法官在新憲法生效後繼續任職不超過120天的規定,立憲院予以通過;最後立憲院還通過最後1條,即第299條有關「按2006年臨時憲法執行的行為屬符合本憲法規定的行為」,也就是為政變團赦免的規定,立憲院予以通過。
但在兩周以來的審議過程當中,仍有大量的條款被暫時掛起或跳過,由於其規定內容尚未完善,對此立憲院決定今天(29日)上午9時半繼續開會,專門審議這些「被掛」的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