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立憲院昨天(30日)繼續審議憲法草案中有爭議的條文,經過表決決定擴大上議員的選舉籌備期限,從原來的120天增加為150天。立憲院審議憲法草案工作在晚上10.55時結束,完成憲法草案所有條文的審議工作。
昨天上午召開的立憲院會議,對287條有關上議員選舉的時間框架規定進行討論,原規定在新憲法生效後,中選會必須在120天時間內舉行上議員選舉,以選出76名代表全國各府的上議員。經討論,上議院決定擴大到150天,由於中選會需要較多時間進行籌備選舉,新一屆上議院將由150名上議員組成,其中76人來自直選,74人來自遴選,在實際運作上將比全部直選更複雜。至於選舉和遴選上議員相關的附屬法律,將由立法院在45天時間內審議完成,如果無法完成,則立憲院已準備了1套附屬法律,可在7天內直接呈奏皇上賜准頒行。
對於第289條關於中選舉委員會和國家肅貪委員會的任期問題,立憲院進行表決之後,以56票支持,3票反對的票數,決定讓現任中選會委員和國家肅貪委員繼續任職,直到任期屆滿,以上2部門是按照行政改革團第13號命令而獲皇上正式任命的。
昨天上午召開的立憲院會議,對287條有關上議員選舉的時間框架規定進行討論,原規定在新憲法生效後,中選會必須在120天時間內舉行上議員選舉,以選出76名代表全國各府的上議員。經討論,上議院決定擴大到150天,由於中選會需要較多時間進行籌備選舉,新一屆上議院將由150名上議員組成,其中76人來自直選,74人來自遴選,在實際運作上將比全部直選更複雜。至於選舉和遴選上議員相關的附屬法律,將由立法院在45天時間內審議完成,如果無法完成,則立憲院已準備了1套附屬法律,可在7天內直接呈奏皇上賜准頒行。
對於第289條關於中選舉委員會和國家肅貪委員會的任期問題,立憲院進行表決之後,以56票支持,3票反對的票數,決定讓現任中選會委員和國家肅貪委員繼續任職,直到任期屆滿,以上2部門是按照行政改革團第13號命令而獲皇上正式任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