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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工業部已訂出課徵排污費的方針,準備先對羅勇府瑪達浦工業區的電廠、煉油廠、天然氣離析廠及石化工廠徵收,並且和財政部聯繫,頒布成為環境稅法,強制實施。
工業部副常務次長南里透露,已擬訂課徵排污費的方針,以長期解決污染問題。至於計算準則,將行恪守造成污染者,須負起處理或消除造成污染的責任原則,包括二氧化硫每排放1公斤課徵0.5銖,氮氧化物每公斤1.50銖及塵埃每公斤2.50銖,並且須收取檢驗管理費。
南里表示,檢驗管理費將根據工廠的馬力徵收,規模不到1,000馬力的工廠收取5萬銖;1,000-4,999馬力徵收10萬銖;超過5,000馬力以上的工廠收取20萬銖。
課徵將採用1年的污物排放量,對測量排放出的物質費用,將以2種方法來徵收,1是通過相關官方工作單位作出正確檢查並由工廠自行申報,2是採取國際公認的污物排放費計算。
喃里說,將先對羅勇瑪達浦工業區的電廠、煉油廠、天然氣離析廠、石化工廠及鋼鐵廠徵收。以每家工廠繳付檢驗管理費10萬銖計算,估計1年可對瑪達浦工業區內外的工廠徵收共1億3,750萬銖的排污費。
工業部副常務次長指出,這個方針將採用2年,然後作出評估及改進。如能得出結果時,工業部將行聯繫財政部,以頒布及強制實施環境稅法。
工業部副常務次長南里透露,已擬訂課徵排污費的方針,以長期解決污染問題。至於計算準則,將行恪守造成污染者,須負起處理或消除造成污染的責任原則,包括二氧化硫每排放1公斤課徵0.5銖,氮氧化物每公斤1.50銖及塵埃每公斤2.50銖,並且須收取檢驗管理費。
南里表示,檢驗管理費將根據工廠的馬力徵收,規模不到1,000馬力的工廠收取5萬銖;1,000-4,999馬力徵收10萬銖;超過5,000馬力以上的工廠收取20萬銖。
課徵將採用1年的污物排放量,對測量排放出的物質費用,將以2種方法來徵收,1是通過相關官方工作單位作出正確檢查並由工廠自行申報,2是採取國際公認的污物排放費計算。
喃里說,將先對羅勇瑪達浦工業區的電廠、煉油廠、天然氣離析廠、石化工廠及鋼鐵廠徵收。以每家工廠繳付檢驗管理費10萬銖計算,估計1年可對瑪達浦工業區內外的工廠徵收共1億3,750萬銖的排污費。
工業部副常務次長指出,這個方針將採用2年,然後作出評估及改進。如能得出結果時,工業部將行聯繫財政部,以頒布及強制實施環境稅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