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帕敦:英國不會遣送塔信回泰

2007-07-04 10:29:4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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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塔信私人律師諾帕敦昨天(3日)表示,英國律師確信不會讓塔信以跨國罪犯遣送回泰國。指塔信有意返回泰國,但是其律師團希望等到大選之後再返回泰國,認為故意隱瞞SC ASSET公司股份的事情,根本就是小事情,只要送其他人代替出庭即可。
 
諾帕敦說,相信英國的法庭不會遣送塔信回泰國,因為塔信問題屬於泰國政治問題,存在奪權、凍結財產和解散政黨的問題。而遣返跨國犯罪分子則是針對罪犯而言的。自己剛從英國回來,在英國期間和QUEEN'S COUNSEL法律專家咨詢過,英國方面的法律專家確信,如果泰國政府以引渡罪犯的要求提出遣返塔信,英國律師可以要求保護和照顧塔信。按照法律程序,泰國方面要求遣返塔信,必須通過外交部發函通知英國外交部,英國外交部受到信函之後,再通知警方拘捕塔信,然後提交法庭審判。即使法庭判決遣送塔信,也可以繼續向其內政部長提出上訴的要求。
 
諾帕敦說,司法部常務次長乍蘭就是從英國留學回來的,應該知道相關的程序。而且英國的法官不必干涉政治或者涉及軍人的問題。所以自己相信司法會給塔信1個公平的答覆。至於說政府和國安會主席說塔信不敢正面面對問題的情況。他說,塔信敢於面對難題。但是不會在沒有舉行大選和恢復民主體制的情況下返回泰國,而且也沒有準備申請政治避難的想法。因為塔信一定會返回泰國,並與泰國的民眾見面。事實上處理塔信回國的事情,只要3-4個月就可以完成。而貪污調查委員會準備再下令凍結塔信6億銖財產的事情,目的是為了打擊塔信和家人的信譽問題,且塔信方已呈文進行說明,因為這些錢都是正常的投資,並沒有隱瞞或者什麼的。即使是用來購買曼城足球隊的錢也是正當的錢。
 
塔信的每1分錢都是正當所得,所以才敢存在銀行裡面,不像一些政治家,要把20多億銖的現金埋在自己家裡的地下。而塔信的房屋和車子都是用正當所得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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