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信違法購地案 大理院受理

2007-07-11 11:10:3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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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案件法庭昨天(10日)宣布,受理最高檢察院對前總理塔信夫婦違法購買土地案,首次庭訊定在8月14日,傳票將於3日內送達被告寓所。
 
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案件法庭昨天的決定,是9名大法官對最高檢察院送交的證據資料進行初步審議之後,一致認為起訴證據充足,資料有效,屬於該法庭的審理權限範圍內,因此決定受理。
 
該案第1被告為前總理塔信,第2被告為其夫人波乍曼,法庭傳票將於3日內送達2名被告人在泰國的寓所,如果沒有人接受傳票,工作人員可以把傳票貼在當事人寓所門前,等於是當事人已接受該傳票。首次庭訊定在8月14日下午1時30分,被告在開庭首日必須到庭,不然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而遭通緝。
 
貪調會發言人乃薩說,既然法庭已經受理此案,貪調會為此案成立的專案委員會將自動停止運作,一切都交由司法部門處理,該委員會不會再對此案深入調查,如果有需要提供和補充證詞資料,都由法庭負責傳訊當事人或相關者。
 
塔信夫婦涉嫌非法購地刑事訴訟案,是由最高檢察院於6月21日首次向大理院正式提交。檢察院指控塔信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使其夫人波乍曼於2003年以7億7200萬泰銖低價,成功標到曼谷市區叻差拉披色路國家劇院旁邊1處面積為33萊、估價42億泰銖的國有地產。起訴書指出,塔信夫婦的行為嚴重違反國家反貪汙法中,有關內閣成員及家屬不得與國營機構發生商業交易的有關規定。起訴書還向法院求刑,如果罪名成立,塔信購買該地皮的7.72億銖和非法所得(33萊地皮)將被收歸國有。
 
塔信的私人律師諾帕敦透露,塔信及夫人目前在英國,兩人已有5個月沒有相遇,對於法庭規定被告須在8月14日回泰應訊,預計塔信回泰可能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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