叻差拉地皮弊案 大理院傳票今送出

2007-07-12 11:39:01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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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法庭昨天簽准傳票,並指定工作人員在今天(12日)持傳票去塔信及其夫人的寓所交給當事人代表,如果沒有人出面接受傳票,則將把傳票貼在寓所門上。
 
大理院秘書長叻傑透露,法庭前天決理受理塔信及其夫人非法購買叻差拉路地皮案件之後,昨天批准傳票,內容為規定塔信及夫人於8月14日下午1時半到法庭聽候審訊。並指定大理院2名工作人員,於今天上午10時該傳票將送到塔信在曼谷的住址:挽帕區乍蘭沙匿翁路第69號,以及波乍曼夫人的住址:律實區526號住宅。
 
叻傑說,如果以上2個地址有人出面接受傳票,則算是傳票送到當事人手中。如果沒有人接受傳票,則工作人員可以把傳票貼在大門上,就表示當事人接到傳票,而且貼上之後只能由當事人揭下傳票,如果是其他人去揭下傳票,則要負刑事責任。
 
他說,如果被告不在8月14日按時來出庭,則最高檢察院有權申請法院發出通緝令,法庭則有權決定是否發出通緝令。由於法庭已受理此案,因此塔信的律師不宜對法庭說三道四,否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之舉。
 
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因為塔信的律師諾帕敦已經明確表示,塔信不會在8月14日回國接受司法審訊,如果法庭方面因為被告人的拒絕到庭而發出拘捕令,塔信的身分將成為需要進行跨國引渡的刑事罪犯,因此需要泰國政府和塔信目前居住國政府相互協商具體的處理方法。司法部長表示,或許需要通過外交途徑或是大使館先行磋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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