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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立法院昨天(18日)3讀表決通過「修訂第15號政改令條例」,解除行政改革團「關於禁止註冊新政黨」的命令,雖然該法律並未限制泰愛泰黨重新註冊成立,但有其他法律限制,使泰愛泰黨5年內無法「重生」。
立法院長米猜昨天主持立法院會議,審議行政改革團去年9月19日發動政變後第2天頒行「禁止新政黨註冊成立」的「第15號命令」,1名立法委員要求修改「修訂第15號政改令條例草案」,增加有關禁止被法院解散的政黨以同名重新註冊成立的條文。但另1位立法委員指出,立法院小組委員會認為不必要在該條例中註明,只要在新憲法附屬法律中註明即可,而且被解散政黨禁止重新註冊的期限為5年。
立法院經過討論後,對該法律進行第3讀表決,結果以149票支持、4票反對,通過該條例。該條例將在皇上賜簽准和列入政府公報後,可望在1周內正式生效。
泰愛泰黨自從被法院宣布解散後,目前暫時轉變為「泰愛泰集團」,並為成立新政黨作準備。該集團1名負責人古貼昨天透露,泰愛泰集團將於今天(19日)成立新的「集團執委」,暫代「黨執委」職位,為成立新政黨作準備,該集團執委將由60-80名成員組成。由於法律不允許,該集團將不以「泰愛泰黨」名稱註冊。古貼說,只等解禁法律生效,就立即申請成立新政黨。
立法院長米猜昨天主持立法院會議,審議行政改革團去年9月19日發動政變後第2天頒行「禁止新政黨註冊成立」的「第15號命令」,1名立法委員要求修改「修訂第15號政改令條例草案」,增加有關禁止被法院解散的政黨以同名重新註冊成立的條文。但另1位立法委員指出,立法院小組委員會認為不必要在該條例中註明,只要在新憲法附屬法律中註明即可,而且被解散政黨禁止重新註冊的期限為5年。
立法院經過討論後,對該法律進行第3讀表決,結果以149票支持、4票反對,通過該條例。該條例將在皇上賜簽准和列入政府公報後,可望在1周內正式生效。
泰愛泰黨自從被法院宣布解散後,目前暫時轉變為「泰愛泰集團」,並為成立新政黨作準備。該集團1名負責人古貼昨天透露,泰愛泰集團將於今天(19日)成立新的「集團執委」,暫代「黨執委」職位,為成立新政黨作準備,該集團執委將由60-80名成員組成。由於法律不允許,該集團將不以「泰愛泰黨」名稱註冊。古貼說,只等解禁法律生效,就立即申請成立新政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