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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副總理兼工業部長柯實、財政部長察隆波及中央銀行行長她麗莎共同宣布,為減低泰幣升值的衝擊,內閣會議已同意6項措施。至於餘下2項措施,將在稍後再進行商討,分別是允許進口黃金的業者進行風險保險,以及證管會增加投資者前往國外投資的額度。金融分析師指出,內閣公布以上6項措施後,昨(24日)國內匯價仍小幅升值10士丁,報33.58銖兌1美元,但國外匯價則略貶至29.80銖兌1美元,差距減剩3.78銖。至於泰股大盤(SET)昨開高走高,在能源類股的拉抬下,漲勢不停,SET指數一度攀抵884.64點,終場以880.59收盤,創下近11年來的新高。
6項措施包括1、允許上市公司直接在國外投資,無須向中央銀行申請批准,但限定每年不超過1億美元,非上市公司則須先向中央銀行提出申請。2、允許擁有外匯收入者,包括來自出口商品或向國外借貸,能夠將外匯存入國內金融機構。經由海外銷售或借貸而有外匯獲利的個人或法人,可以在國內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個人最高可存100萬美元,法人則為1億美元。一般民眾及法人亦可以開設外匯賬戶,分別不超過10萬美元及500萬美元。至於來自國內的外匯,也可以存入國內金融機構中。針對出示買賣交易合約或遠期外匯契約等證明的個人或法人,必須在1年內呈報,前者存款額不超過50萬美元,後者不可以超過5,000萬美元。如果沒有證明,個人則不可以存款超過5萬美元,法人20萬美元。
3、允許以各種形式轉移資金至國外,給定居海外的親戚、捐贈公共事業、購買不動產業,每人每年不超過100萬美元。4、擁有外匯收入者,包括來自交易商品及投資,過去規定必須在120天內將資金匯入國內,現在延長至不超過360天,目的是減慢外匯進入國內的速度。5、取消經營者及民眾不能持有美元超過15天的規定,允許長期持有外匯。6、改變投資機構在外國投資證券的規則,並允許在國外金融機構存款,無須向中央銀行申請,以方便管理投資。
她麗莎說,以上6項措施將有助減低經營成本,方便投資國外及減低泰幣升值壓力。至於境內外泰幣匯價相差4銖兌1美元,相信實施以上措施後,將有助收窄2個市場的差價。
6項措施包括1、允許上市公司直接在國外投資,無須向中央銀行申請批准,但限定每年不超過1億美元,非上市公司則須先向中央銀行提出申請。2、允許擁有外匯收入者,包括來自出口商品或向國外借貸,能夠將外匯存入國內金融機構。經由海外銷售或借貸而有外匯獲利的個人或法人,可以在國內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個人最高可存100萬美元,法人則為1億美元。一般民眾及法人亦可以開設外匯賬戶,分別不超過10萬美元及500萬美元。至於來自國內的外匯,也可以存入國內金融機構中。針對出示買賣交易合約或遠期外匯契約等證明的個人或法人,必須在1年內呈報,前者存款額不超過50萬美元,後者不可以超過5,000萬美元。如果沒有證明,個人則不可以存款超過5萬美元,法人20萬美元。
3、允許以各種形式轉移資金至國外,給定居海外的親戚、捐贈公共事業、購買不動產業,每人每年不超過100萬美元。4、擁有外匯收入者,包括來自交易商品及投資,過去規定必須在120天內將資金匯入國內,現在延長至不超過360天,目的是減慢外匯進入國內的速度。5、取消經營者及民眾不能持有美元超過15天的規定,允許長期持有外匯。6、改變投資機構在外國投資證券的規則,並允許在國外金融機構存款,無須向中央銀行申請,以方便管理投資。
她麗莎說,以上6項措施將有助減低經營成本,方便投資國外及減低泰幣升值壓力。至於境內外泰幣匯價相差4銖兌1美元,相信實施以上措施後,將有助收窄2個市場的差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