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領袖逮捕令 刑庭今將裁定

2007-07-25 10:11:5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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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京都警察總署昨天(24日)向刑事法庭申請簽發逮捕令,以逮捕組織22日晚上示威活動的9名領導人。9名領導人之一的前法官瑪匿卻要求法院對警方的證據進行對質,法院昨天下午舉行對質會,由於證據太多,決定今天上午繼續對質,才能決定是否批准簽發逮捕令。至於22日遭逮捕的6名示威領袖,法院不批准保釋,6人被送往曼谷特別監獄收押。
 
負責調查示威組織傷害警察和製造混亂案的曼谷市警察總署副署長傑警少將,昨天帶相關的調查證據前往刑事法庭,向法院申請簽發逮捕令。以便對驅逐獨裁者民主示威組織的9名領導人進行逮捕。向法院提交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詞和錄像帶。在事發現場的警察也到庭接受法官的詢問。
 
傑警少將向法院遞交逮捕令申請後表示,逮捕令是申請法院批准對示威組織的9名領導人給予逮捕,但是這9人的名字暫時還不能對外公布,因為法院還沒有正式批准相關的指控。警方提出的2項指控分別是組織10人以上進行暴亂活動,以及教唆或指使他人從事暴亂活動。
 
示威組織領袖之一的瑪匿,昨天也率示威組織的律師和支持者前往法院,向法院院長吉拉挽女士遞交抗議書,對警方提供的證據證詞提出反對意見。指根據從報刊媒體的文章了解到,警方向法院申請逮捕令,要求逮捕示威組織的8名領導人,罪名是組織10人以上進行暴亂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所以自己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以便對警方的證據進行反駁,讓法院充分了解事實真相,以便公平對待雙方,因為自己並沒傷害警察,也沒有製造動亂。而是被警察打傷。同時也便於了解知道法院規定的審訊時間。法院接受雙方的申請進行審核,並約定雙方證人到709室接受詢問。據悉,對質證據會議未能在昨天完成,法庭決定延至今早9時繼續開會。
 
同時,警方也向法院申請,要求把已逮捕的6名示威組織領袖,轉交給法院拘押。這6名遭警方逮捕的人分別是和平鴿組織領導人諾帕努及現年40歲的班通、44歲的伊拉育、26歲的沙拉鄔、35歲的逸拉薩和40歲的挽猜。警方要求法院不准許6人辦理保釋。挽猜、諾帕努和沙拉鄔的家屬也前往法院,要求以10萬銖的財產為3人辦理擔保。法院經過審核後認為,3人是示威組織活動的領導人,在暴亂事件過程中被警方拘捕,所以證據確鑿。而且示威活動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結束,3人如果保釋外出,可能會再次製造暴亂事件,所以決定不予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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