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批准貪調會延任至明年中

2007-07-26 09:36:1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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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院昨天(25日)以141票支持,2票反對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政改團第30號命令修改案,讓貪污調查委員會的任期延後到明年6月30日。
 
立法院昨天就政改團第30號命令修改案進行審議,修改案的內容是把貪污調查委員會的任期延長到2008年6月30日,如果貪污調查委員會委員出現瀆職違法,不能公正處理相關事物,或者財產來歷不明暴富的情況,將按照和反貪委員會違法的標準進行處罰,由大理院刑事庭政治案件處理部門負責處理。
 
審議過程中,少數反對立委認為應該放棄以上修訂案,貪污調查委員會的任期,最好是到2007年12月31日。支持方則認為,貪污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的案件繁多,而且這些案件錯綜複雜,貪污調查委員會任期應該只延到今年12月31日才是非常合適的選擇,和政府的任期也沒有什麼衝突。經過短短30分鐘的審議,立法院即對貪污調查委員會任期延長到2008年6月30日進行表決,結果以112票對28票獲得通過,而政變團第30號命令修改案表決,則以141票對2票的結果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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