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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素拉育總理昨天(28日)針對在國家安全法中,賦予國內安全事務管理局長權利問題進行說明,指是從全局的角度和國家長期穩定的角度上,才這麼決定。而國家安全事務不僅僅是涉及軍隊方面,同時還包括移民局和海關等多個方面。
素拉育總理說,政府提議制定國家安全法,受到各方的積極評論,事實上制定該法是為了讓泰南邊境事務管理中心有法可依。泰南邊境地區事務管理法規是國家安全法的一部分,但是因為國家安全法還沒有獲得立法院通過,所以暫時也無法公布實施泰南邊境地區事務管理法規。這就是政府要盡快制定國家安全法的原因。政府也希望可以更周全地考慮國家安全法的各個方面,但是現在為了盡快讓泰南邊境事務管理中心有法可依,不得不盡快制定國家安全法。現在既然有這麼多的人反對,政府就必須給予重視,如果哪方面真的有很大的影響,那就加以修改。
素拉育總理說,根據所了解到的評論情況,發現大家擔心的主要是國內安全事務管理局局長的權利大小問題,有人認為總理應該掌握該權利。但是制定國家安全法,就必須要由專門的部門來執行。而國內安全事務管理部門並不僅僅是軍人而已,而是包括所有涉及國內安全事務的部門。國家長期發展的需要,不管是經濟還是安全事務,都必須要由專門的機構來負責,雖然現在有關於國家安定的法規,但是還不夠具體,如果到時候才來制定法律,就來不及。而國家安全法涉及的好包括打擊毒品、非法入境和走私槍支武器等問題,這些問題當前在泰國都普遍存在。
素拉育總理說,政府提議制定國家安全法,受到各方的積極評論,事實上制定該法是為了讓泰南邊境事務管理中心有法可依。泰南邊境地區事務管理法規是國家安全法的一部分,但是因為國家安全法還沒有獲得立法院通過,所以暫時也無法公布實施泰南邊境地區事務管理法規。這就是政府要盡快制定國家安全法的原因。政府也希望可以更周全地考慮國家安全法的各個方面,但是現在為了盡快讓泰南邊境事務管理中心有法可依,不得不盡快制定國家安全法。現在既然有這麼多的人反對,政府就必須給予重視,如果哪方面真的有很大的影響,那就加以修改。
素拉育總理說,根據所了解到的評論情況,發現大家擔心的主要是國內安全事務管理局局長的權利大小問題,有人認為總理應該掌握該權利。但是制定國家安全法,就必須要由專門的部門來執行。而國內安全事務管理部門並不僅僅是軍人而已,而是包括所有涉及國內安全事務的部門。國家長期發展的需要,不管是經濟還是安全事務,都必須要由專門的機構來負責,雖然現在有關於國家安定的法規,但是還不夠具體,如果到時候才來制定法律,就來不及。而國家安全法涉及的好包括打擊毒品、非法入境和走私槍支武器等問題,這些問題當前在泰國都普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