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父子控告案 《遠東》上訴失敗

2007-08-06 11:17:56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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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4日電】新加坡最高法院就「遠東經濟評論」上訴要求撤銷新加坡國務資政李光耀、總理李顯龍控告它涉嫌誹謗1案,昨天裁定維持原判,「遠東經濟評論」必須在7天內就李光耀父子控告案提出抗辯書,案件預料數個月後開審。
 
「遠東經濟評論」於去年7月刊登新加坡反對黨領袖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的專訪,結果遭李光耀父子於去年8月在新加坡提出誹謗告訴,要求出版「遠東經濟評論」的雨果‧雷斯多評論出版社公開道歉並做出名譽賠償。
 
「遠東經濟評論」代表律師以李光耀父子委任律師把誹謗傳票在香港交給被告的做法,違反新加坡與中國簽訂法律中的司法程序,主張新加坡沒有審理此案的司法權為由,聲請要求新加坡高等法院撤銷此案。但高等法院去年以在香港遞交誹謗傳票做法正當為由,駁回辯方聲請,「遠東經濟評論」不服,因而提出上訴。
 
「遠東經濟評論」代表律師昨天在最高法院開庭時,重申新加坡沒有司法權審理此案;但大法官陳錫強則表示,辯方的上訴沒有法律依據,因此維持高院原判。
 
另外,「遠東經濟評論」也就不被獲准聘請女皇律師1事於7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也遭到駁回。
 
由於在最高法院駁回「遠東經濟評論」聲請後,已無法再上訴,因此「遠東經濟評論」必須在7天內向法院呈交抗辯書,李光耀父子委任律師在收到抗辯書後14天內做出回應。若沒有其他枝節,案件預料可在幾個月內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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