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示威領袖否認違反法院規定

2007-08-10 12:04:24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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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驅逐獨裁民主聯盟6領袖昨天(9日)委託律師向法院遞交抗議書,對警方指6領袖出現在皇家田廣場集會現場,因此申請法院取消釋放6領袖的裁決進行辯護。法院下令被告8月17日到法院聽取裁決。律師指6領袖沒有故意違反法院的規定,而是到現場會見民眾,以證實在羈押期間遭到不公正待遇。認為警方是故意刁難6領袖,並準備對警方提出反控。
 
驅逐獨裁民主聯盟組織領袖的律師傑沙達昨天前往法院,就警方向法院申請去取消釋放6領袖的裁決進行辯護。律師指警方指控民主聯盟9領袖的案件,目前上訴法院還在審理過程當中,以確認警方羈押是否合法。6被告是法院於8月6日裁決暫時釋放,並以20銖作為擔保。保釋期間不得從事與遭警方羈押罪名類似的活動,禁止接受媒體採訪,或者透露引發民眾不滿情緒的消息,否則將取消保釋。結果警方7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取消6被告的保釋裁決,因為6被告保釋外出期間違反法院的相關規定,法院因此下令全部9名被告3天內向法院做出說明解釋。第1-5被告和第7被告向法院證明,警方所指根本就不是正當的理由,同時所提供的證據也是不合法的證據,因為警方僅僅是根據報紙的照片和報導,就認為6被告違反法院規定,根本就是胡亂猜測。
 
傑沙達律師說,6被告當天之所以出現在皇家田廣場集會現場的演講台附近,是因為有謠傳指6名被告在羈押期間,有生命危險和受到不公正待遇,而且6人的身體健康不佳等。所以才會到現場,以向在場的民眾證實這些都是謠傳。6被告並沒有到演講台上去發表演講,或者發表激怒民眾的言辭。而是在澄清謠傳後立即離開集會現場。而部分人接受媒體採訪,也僅僅是就政治發表個人的看法,這是每個泰國人都享有的權利,這不是警方所指的故意激怒民眾的行為。所有被告均強調沒有故意要違反法院規定的意思。
 
傑沙達律師說,警方向法院申請取消保釋所提供的證據都不是真的事實,而且警方的做法有失公正,企圖借用法院來達到羈押被告的目的。同時在法院准許6被告保釋後,警方依然企圖製造證據,以便說服法院取消6人的保釋。事實上警方非常清楚,整個安檢的調查工作還沒有結束,也不知道證據是不是能夠證明9被告是否違法。警方如此的行為過去從來不曾見過,明顯是在故意刁難被告人。
 
傑沙達律師說,自己不能確定6領袖是否會繼續從事集會抗議活動,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他們不會再去皇家田廣場,因為警方現在隨時都在注意他們,好像是只要出現在皇家田廣場,就要把他們抓起來。與此同時,驅逐獨裁民主聯盟方面,也準備對警方的做法提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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