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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證管會消息報告,目前證管會已批准期貨業者(根據2003年期貨法律),大半是證券公司,能夠經營其他期貨業務,包括農產品期貨市場,增加期貨業者收入的渠道。
有興趣的業者必須向證管會呈送有關資料,假如在60天內證管會沒有退回申請,即可經營以上業務。
另外,只要得到證管會的批准,還容許經營其他業務,包括回購合約業務,但必須是在證管會看管下的業務。證管會將考慮以上業務是否對客戶財產及公司地位存有風險性,才給予批准。
有興趣的業者必須向證管會呈送有關資料,假如在60天內證管會沒有退回申請,即可經營以上業務。
另外,只要得到證管會的批准,還容許經營其他業務,包括回購合約業務,但必須是在證管會看管下的業務。證管會將考慮以上業務是否對客戶財產及公司地位存有風險性,才給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