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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加坡15日電】隨著人口的老化及罹患老年癡呆症人口的增加,新加坡政府擬定的心智能力法出爐,讓新加坡人,尤其是年長者能在心智仍健全時,自願委任1名或多名親友作為他未來心智退化時協助處理個人財務與福利的代理人。
根據新加坡社會發展、青年及體育部長維文公佈的草案,新加坡政府將設立公共監護辦公室,協助保護智力、心理退化與智障者的利益。當局將負責監督法院委任的代理人、調查投訴、保管持久的授權書與代理人記錄,及為大眾提供資訊等。
草案也允許有嚴重智障問題孩子的父母向法院提出申請,委派繼承代理人,讓他們確保在自己智力與心理退化或過世時,孩子仍能獲得妥善的照顧。
草案也規定,為保障喪失心智能力者的權益,代理人若被發現蓄意虐待或忽略喪失心智能力者,將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罰款不超過7000新元(新台幣15萬2600元),或兩者兼施。 喪失心智能力者包括被醫生鑑定罹患老年癡呆症、嚴重智障及腦部損傷者。維文表示,隨著人口老化,估計到2012年,新加坡可能有2萬人罹患老年癡呆症。事實上,過去幾年,新加坡高等法院接獲的個人與資產管理指定委員會申請愈來愈多,從2000年的188人上升到2006年的228人。根據新加坡現行的精神失常與治療法,當1名新加坡人喪失心智能力,可申請由高等法院指定委員會來處理這個人的資產等事宜。但這只有在這個人喪失心智能力後才可以進行,必須由他人代為申請,但這未必符合患者本身的意願。因此,新加坡政府草擬新法案,希望能補足相關不足,並照顧喪失心智者的權益,政府將在收集民眾意見後,經過幾個月修訂草案,預料在半年到1年的時間送交國會通過。
根據新加坡社會發展、青年及體育部長維文公佈的草案,新加坡政府將設立公共監護辦公室,協助保護智力、心理退化與智障者的利益。當局將負責監督法院委任的代理人、調查投訴、保管持久的授權書與代理人記錄,及為大眾提供資訊等。
草案也允許有嚴重智障問題孩子的父母向法院提出申請,委派繼承代理人,讓他們確保在自己智力與心理退化或過世時,孩子仍能獲得妥善的照顧。
草案也規定,為保障喪失心智能力者的權益,代理人若被發現蓄意虐待或忽略喪失心智能力者,將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罰款不超過7000新元(新台幣15萬2600元),或兩者兼施。 喪失心智能力者包括被醫生鑑定罹患老年癡呆症、嚴重智障及腦部損傷者。維文表示,隨著人口老化,估計到2012年,新加坡可能有2萬人罹患老年癡呆症。事實上,過去幾年,新加坡高等法院接獲的個人與資產管理指定委員會申請愈來愈多,從2000年的188人上升到2006年的228人。根據新加坡現行的精神失常與治療法,當1名新加坡人喪失心智能力,可申請由高等法院指定委員會來處理這個人的資產等事宜。但這只有在這個人喪失心智能力後才可以進行,必須由他人代為申請,但這未必符合患者本身的意願。因此,新加坡政府草擬新法案,希望能補足相關不足,並照顧喪失心智者的權益,政府將在收集民眾意見後,經過幾個月修訂草案,預料在半年到1年的時間送交國會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