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 開賬戶需列明收入來源

2007-08-24 10:37:4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防止及征剿洗錢辦事處準備實施個體客戶資料檢查法,主要是調查個體客戶的收入來源及就職資料。如果民眾拒絕提供上述資料,銀行將不准開設賬戶。
 
防止及征剿洗錢辦事處舉辦座談會,共有120位來自中央銀行、產物保險廳、投資管理公司公會、證券公司公會、泰國租賃業公會、泰國銀行公會、外國銀行公會,泰國商會及律師院等代表應加,目的是促進民眾與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之間的合作。因為準備實施個體客戶資料檢查法律,民眾必須提供收入來源及就職資料等,銀行才接受開賬戶申請。
 
該辦事處副祕書長詩納警上校表示,內閣會議已於今年2月27日通過決議,同意辦事處公布實施防止及征剿洗錢措施及政策,允許調查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企業和工作單位的客戶資料。
 
詩納警上校指出,針對目前洗錢問題,已對全球各國構成威脅,由於有關資金可能與恐怖分子有關,因此各國必須聯合共同抵制洗錢。要求金融機構提供合作,協助收集個體客戶的就業、開支及收入等資料。假若客戶報告收入低,但資金往來高達幾億,就應該提出質疑。強調該辦事處不會進入干預,但金融機構必須向辦事處匯報存在可疑性的企業或客戶,否則將被罰款每次不超過30萬。辦事處方面將定期視察金融機構,如果銀行不詢問及收集個體客戶的資料,將按照新法律進行制裁,罰款額與以上相等,且對違法者,金融機構將不准開賬戶。
 
詩納警上校說,今年初以來,世界中央銀行及國際金融基金對防止及征剿洗錢問題進行評估,並規定出49條準則。其中1項便是必要對個體客戶進行資料調查,希望民眾能夠理解,不要對金融機構收集資料感到厭煩。目前泰國達到標準的僅有2條,未通過標準的多達13條。剩下的只有部份達到標準水平,因此必須加緊改進。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