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債手法猖狂 學者籲立法保護債戶

2007-09-03 11:30:0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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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學術家及立法院委員建議頒布保護債戶法,保障債戶不被侵犯個人權益,或將債戶資料出售給第3者。同時建議重新檢討貸款利率。
 
國家立法院財政、銀行及金融專審委員會主席訕實,在題為“個人放款及信用卡利率殘酷問題”座談會表示,根據中央銀行的資料報告,去年的家庭債務高達2,134億4,400萬銖,但家庭收入僅約1,165億8,500萬銖。至於第2季,信用卡積欠的放款高達1,690億銖、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增長18%、非銀行的金融機構放款提升15%,反映民眾債務大幅攀升。
 
訕實指出,目前存在信用卡及個人放款經營者,使用不正當手段向債戶催債,當中不乏各種涉及侵犯個人權益的行為。加上中央銀行頒布上調分期償還債務的下限,從5%增至10%,加重民眾分期清還債務的負擔。他認為,財政部及央行應該針對金融機構向客戶發行信用卡制訂嚴格的規定,防止客戶擁有太多信用卡,強調應該考慮客戶的收入及清償債務能力審批申請。由於現在市場競爭激烈,使經營者不看債戶的收入及償債能力,使債戶的償債負擔增加,甚至變成卡奴,需要從信用卡透支現金後,用於清還另1張信用卡的債款。
 
他還說,最重要的是官方應該重新檢討信用卡貸款利率高達28%是否合適,包括各種罰款例費,以及修改保護債戶法,使債戶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
 
ABAC大學經濟系教授嘎蒙指出,在美國等已開發國家,都有保護債戶法律,使債戶的個人權益不會受到侵犯,包括禁止使用不雅語言或採取威脅手段。至於將債戶的資料出售給第3者,計算追蹤債務,包括遞送文件及電話費等問題,國外都有制訂法律保護。因此建議修改法律,或重新起草保護債戶的法律,才能使債務人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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