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制憲進程進入新階段

2007-09-04 10:43:3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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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仰光3日電】緬甸制憲國民大會在完成歷史使命之後於3日閉幕。國民大會明確了新憲法的制憲原則,標誌著緬甸制憲進程進入新階段。
 
根據國民大會確定的制憲原則,緬甸未來國名為緬甸聯邦共和國,實行總統制,設立民族院和人民院上下兩院,實行多黨議會民主制度以及市場經濟制度。
 
制憲原則還規定軍隊在各級議會中必須擁有25%非選舉產生的議會代表名額;三軍總司令是緬甸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在國家陷入危機時可以接管國家政權。
 
制憲原則對緬甸外交政策也作了明確規定:緬甸奉行獨立、積極和不結盟的外交政策,與世界所有國家發展友好關係,堅持和平共處原則,不允許在緬甸領土上部署外國軍隊。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第1秘書長、國民大會召集委員會主席登盛當天在國民大會閉幕式上發表講話說,緬甸政府將繼續執行7點「民主路線圖」計畫,推進緬甸民主進程。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將任命1個憲法起草委員會,根據所確定的制憲原則起草新憲法。新憲法草案須經全民公決後才能生效。
 
1988年,緬甸軍隊在歷經數月的全國政局動盪後接管了國家政權,廢除了原有憲法。軍政府主導的制憲國民大會1993年1月開始舉行會議。但由於緬甸主要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與軍政府分歧嚴重,國民大會從1996年3月開始長期休會。
 
2003年8月,緬甸軍政府宣布7點「民主路線圖」 計畫,其主要內容包括恢復制憲國民大會、起草新憲法、對新憲法草案進行全民公決、依法舉行大選和組成新政府等。制憲國民大會於2004年5月正式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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