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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委員巴頌說,4項針對政黨管理的重要條款將會對各政黨的運作有所約束,尤其是對政黨在註冊到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定,相信正直和政治家或政黨不會對此給予反對。
巴頌說,昨天在政黨管理法規方面確定了4項嚴格管理條款,其中包括政黨註冊所具備的資格,政黨內閣管理結構,政黨所承擔的責任以及政黨資金使用及進出資金的申報等,而對政黨捐助的資金最高不得超過5000萬銖,同時還要向反洗錢委進行申報以後期檢查。相信這些條款的制定,能夠對政黨在今後的管理方面更為有效,同時也更加強調了對違規政黨的懲處力度。
巴頌說,昨天在政黨管理法規方面確定了4項嚴格管理條款,其中包括政黨註冊所具備的資格,政黨內閣管理結構,政黨所承擔的責任以及政黨資金使用及進出資金的申報等,而對政黨捐助的資金最高不得超過5000萬銖,同時還要向反洗錢委進行申報以後期檢查。相信這些條款的制定,能夠對政黨在今後的管理方面更為有效,同時也更加強調了對違規政黨的懲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