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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民事法庭昨天(13日)就塔信委託律師控告司法部常務次長乍蘭,指其在接受媒體採訪關於肅毒政策濫殺2500多人時侵犯塔信的名譽,並求償20億銖案做出裁決,法庭認為乍蘭僅僅是就記者提問進行回答,並沒有具體指是哪個人,所以決定不受理塔信律師提出的上訴請求。
民事法庭昨天就3879/2550號起訴案進行審理,該案件是塔信委託律師沙威,對司法部常務次長乍蘭提起控訴,並求償20億銖和7.5%的年利息。原因是乍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塔信政府在2003年實施肅毒政策時,造成2500多人遭無辜殺害。
法庭審理原告方的起訴要求和相關的材料後認為,作為被告接受媒體採訪報道材料,沒有任何提及或影射原告就是主謀濫殺無辜的地方。採訪當中被告僅僅是就媒體記者的提問表示,是否有關要根據具體的證據材料來決定,如果證據顯示誰要負責,就追究到誰。並沒有具體說是哪個人在肅毒政策時主使濫殺無辜事件。也沒有具體說明有多少起屬於濫殺無辜的情況,而是要求對相關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所以被告接受採訪並沒有違反原告所指的錯誤情況。所以決定取消原告的起訴要求。判決書列為4142/2550號。
原告在起訴書中表示,在2006年11月14日-2007年8約3日期間,被告接受媒體採訪肅毒期間2500多人遭濫殺問題時,指是因為塔信政府實施肅毒政策所致。而且其中很多案件疑點重重,死者的死因也不清楚。所以準備對相關的案件重新展開調查,如果證據顯示工作人員違法的話,將追究其責任。
民事法庭昨天就3879/2550號起訴案進行審理,該案件是塔信委託律師沙威,對司法部常務次長乍蘭提起控訴,並求償20億銖和7.5%的年利息。原因是乍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塔信政府在2003年實施肅毒政策時,造成2500多人遭無辜殺害。
法庭審理原告方的起訴要求和相關的材料後認為,作為被告接受媒體採訪報道材料,沒有任何提及或影射原告就是主謀濫殺無辜的地方。採訪當中被告僅僅是就媒體記者的提問表示,是否有關要根據具體的證據材料來決定,如果證據顯示誰要負責,就追究到誰。並沒有具體說是哪個人在肅毒政策時主使濫殺無辜事件。也沒有具體說明有多少起屬於濫殺無辜的情況,而是要求對相關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所以被告接受採訪並沒有違反原告所指的錯誤情況。所以決定取消原告的起訴要求。判決書列為4142/2550號。
原告在起訴書中表示,在2006年11月14日-2007年8約3日期間,被告接受媒體採訪肅毒期間2500多人遭濫殺問題時,指是因為塔信政府實施肅毒政策所致。而且其中很多案件疑點重重,死者的死因也不清楚。所以準備對相關的案件重新展開調查,如果證據顯示工作人員違法的話,將追究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