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裁罰案 微軟敗訴

2007-09-18 11:05:0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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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盧森堡17日外電報導】歐洲初審法院(CFI)17日就2004年歐盟執委會對微軟公司的反壟斷裁罰案,作出重大宣判,微軟提出的上訴論點大多遭到駁回,可謂歐洲競爭當局的一大勝利。
 
初審法院認定,歐盟執委會有權管制具主宰優勢的企業濫用其市場地位,未採納微軟所提智慧財產權不應受管制以及高科技業應受特別待遇的主張。
 
法院在長達248頁的判決書說:「歐盟執委會並未錯誤評估傷害的嚴重性與持續性,裁罰的金額也無不當。」微軟可能再向歐盟最高的歐洲法院(ECJ)提出上訴。紐約股市17日早盤,微軟股價下跌1%,報28.76美元。
 
歐盟競爭當局在3年多前認定微軟壟斷罪名成立,並勒令微軟須移除視窗作業系統的媒體播放軟體、揭露伺服器資料,使微軟競爭對手的產品能在視窗順利運作,又對微軟課以4億9,700萬歐元(6億1,300萬美元)的罰款。
 
CFI這項判決無異使歐洲反托辣斯當局獲得更強力的奧援,可以繼續追殺微軟,並使歐盟競爭政策委員柯洛絲(Neelie Kroes)的調查行動更師出有名,她正在調查英特爾、蘭巴斯(Rambus)以及高通(Qual-comm)等美國高科技業者,是否違反公平競爭。
 
柯洛絲強調,此一判決為優勢企業應有的商業行為立下判例。她說:「初審法院維持歐盟執委會的懲罰裁定,使消費者在軟體市場有更多選擇。此項判決建立一個重要判例,具市場優勢的企業有義務容許競爭,尤其是高科技業。」歐盟執委會發表聲明說,微軟案代表選擇的機會,此一觀點獲法院採納。
 
初審法院的判決也可能鼓勵微軟的競爭對手跟進,微軟在歐洲恐將面臨另一場爭訟。由IBM、甲骨文(Oracle)等公司組成的歐洲相容系統組織(ECIS),去年2月向歐盟當局控訴,微軟利用在文字處理與試算表的優勢阻礙公平競爭。
 
此外,這項判決也使歐洲的反托辣斯執法遠比美國嚴苛,後者傾向認定這類積極的商業行為不是濫用市場優勢。在歐洲,濫用優勢為歐洲共同體條約第82條所禁止。(相關新聞刊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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