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9行業交易額達100萬銖須申報

2007-09-19 11:56:1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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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閣會議昨天決定修訂反洗錢條例,規定9類職業從業人員必須向國家反洗錢委員會報告客戶100萬銖以上的交易行為。
 
國務院發言人助理納塔瓦昨天(18日)宣布內閣會議結果,對於國家反洗錢委員會提議修訂1999年頒布的反洗錢條例,以堵截該條例中的漏洞。新的修訂案規定9類行業的從業人員必須向國家反洗錢委員會報告客戶大筆異常交易行為,也就是數額在100萬銖以上的交易行為。
 
這9類行業包括:金融投資顧問或資金轉移代辦公司、珠寶或貴金屬貿易商、汽車及機車貿易及租賃商、不動產貿易代理商、非金融公司借貸業務、金融卡業務、骨董商以及有關部門另行規定的行業。目前正在生效的反洗錢法律規定以上各類職業監控金額為200萬銖,新規定將減為100萬銖,以使之符合泰國與國際組織簽署的反跨國洗錢活動協定及反貪污協定。
 
此外,內閣會議還決定出台政府部門和國營企業上班時間靈活彈性調整新規定,讓曼谷及周邊府治地區的政府單位和國營企業員工,可以選擇3段上班時間,以緩解交通高峰時間出現嚴重塞車問題,公務員及國企員工可自願選擇上班時間為:早上7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以及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但有個別部門無法讓員工彈性調整上班時間,則應交給陸上交通整頓委員會審批。據悉,內閣會議昨天還批准國防部使用1918萬銖資金,採購中國產PG-7型反坦克火箭彈,將採購共5745枚該型火箭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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