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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防部新聞發布中心昨天(5日)就班納威海軍上將調動一事進行公開說明,指調動班納威海軍上將是因為其不願停止對常務次長的工作評論,和陸軍採購裝甲車事件沒有任何關係。強調調動完全是按照相關的規定和計畫進行。
國防部新聞發布中心發言人披差努中將昨天致函立法院,就立法委員巴頌海軍少校質詢調動國防部常務副次長班納威海軍上將,改調任陸軍人員擔任常務副次長職務的情況進行說明。披差努中將說,國防部共有4名常務副次長,擔任常務副次長必須具有陸軍上將、海軍上將、空軍上將或者元帥軍銜,但是並沒有規定要分別來自海陸空3軍,所以常務副次長不能認為是哪個軍種的名額。分配常務次長負責工作方面,是按照工作的種類來分工,所以也沒有必要3個軍種來分工。此次調整常務副次長,常務次長有和各軍種的總司令協商討論,特別是海軍總司令。各軍總司令均同意常務次長的意見。
披差努中將說,自己要說明的是,調動班納威海軍上將和採購裝甲車計畫沒有任何關係。調查核查採購計畫是班納威海軍上將的職責,目的是保證軍隊的整體質量。真正調動班納威海軍上將的原因是其對軍官調動發表過多的評論,在常務次長多次告誡之後,依然不願意停止評論。所以決定將其調離,以便起到警告作用,避免造成軍隊損失和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對常務次長直接發表評論是違反紀律,所以要對其調動,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披差努中將說,對於一些前高級軍官表示國防部顧問委員會主席職務的看法,因為這是特別的職務。任期到本人離職為止,至於就任則需要?閣會議批准的問題。國防部要說明的是,國防部顧問委員會主席是特別職務,屬於元帥類型。不是一般的職務。因為普通的職務都可以輪流調換。而擔任顧問委員會主席,一旦退休就意味著歷任。
重新任命必須向內閣會議申請並得到批准才可以。國防部長與憲法管理廳和計畫管理廳協商後,認為可以這樣操作。根據2005年內閣規定第8條,為了確保國家的利益、緊急情況和保密情況的需要,國防部長可以和總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即可向泰皇陛下稟奏調動。此次調動於10月2日得到素拉育總理的同意,並在9日的?閣會議上進行商議。所以整個調動情況,國防部長是完全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