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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公債管理辦事處主任蓬帕諾透露,2008財政年度(2007年10月至2008年9日)首次發行的3年期儲蓄公債,總值5億銖,規定自本月15-25日透過盤谷銀行(BBL)發售,年息定為3.95%。
財政部規定,最低認購額為1萬銖,上限50萬銖。銷售對象包括持有泰藉、或在泰定居的外國人、慈善機構、泰紅十字會及皇家贊助的泰國社會福利協會。有興趣訂購者,可向盤谷銀行(BBL)總辦事處及全國分行(萬客隆分行除外)訂購。
【本報訊】泰國公債管理辦事處主任蓬帕諾透露,2008財政年度(2007年10月至2008年9日)首次發行的3年期儲蓄公債,總值5億銖,規定自本月15-25日透過盤谷銀行(BBL)發售,年息定為3.95%。
財政部規定,最低認購額為1萬銖,上限50萬銖。銷售對象包括持有泰藉、或在泰定居的外國人、慈善機構、泰紅十字會及皇家贊助的泰國社會福利協會。有興趣訂購者,可向盤谷銀行(BBL)總辦事處及全國分行(萬客隆分行除外)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