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貿廳嚴禁大型賣場低價傾銷

2007-11-14 09:43:3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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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內貿廳昨(13日)召集100多家生產商及零售商舉行研討會。會上決定制定商品價格框架條例,禁止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預計可於2個月內完成協議框架,並簽署實施。初步規定3類商品售價,包括袋裝大米、植物食用油、奶製品。雖然有部分跨國大型超市沒有參加會議,但指出條例頒布後各家零售商均需照此履行。
 
內貿廳長然榮表示,收到大量廠家反映,大型賣場在與供應商談判過程中壓低收購價、低於成本價銷售。一些大賣場更企圖向廠商收取諸多費用,如商品進場費、上架費、附加費等,還要求供應商配合賣場的促銷活動,提供其他特別優惠,導致市場不平衡,使消費者誤解。因此希望賣場管理者及生產業者以大局為重,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環境。
 
然榮指出,雖然此次會議某些超市沒有派代表參加,但是會上大部分聲音同意制定商品價格框架。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各家業者均需接受此決議,不能借口未能參與會議而拒絕履行。根據法規,違法者可處以最高監禁3年及罰金600萬銖的處罰。
 
會上有萬客隆超市(MAKRO)、中央百貨、7-11便利店(CP7-11)及眾多廠家出席,而BigC和家樂福(Car-refour)則沒有派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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