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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能源部長比亞沙瓦透露,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討論通過第3期保護能源修訂方案(2008-2012年)的電力輸送系統發展計畫獎勵方針暨準則,使用保護能源基金投資709億6,700萬銖。對於核電站發展計畫,首3年(2008-2010年)籌集7億5,000萬銖作為啟動金,用於法律研究、基礎機構及民眾溝通方面。
會上同意與寮國簽署的喃烏電站購電備忘錄(MOU),寮國將於2015年1月1日向泰國輸送電能,平均每年42億7,300萬度,每度2.07銖,合約有效期27年。這是泰國第8次向寮國收購電量計畫。
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還同意電力局擴大向小宗電站(SPP)購電量,目前為32億瓦,計畫最高增至40億瓦,已收到28份項目書,總計21億9,100萬瓦。此外決議提高收購價格,由每度2.50銖提高為3.50銖,延長扶助時間,從7年增到10年。
會上同意與寮國簽署的喃烏電站購電備忘錄(MOU),寮國將於2015年1月1日向泰國輸送電能,平均每年42億7,300萬度,每度2.07銖,合約有效期27年。這是泰國第8次向寮國收購電量計畫。
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還同意電力局擴大向小宗電站(SPP)購電量,目前為32億瓦,計畫最高增至40億瓦,已收到28份項目書,總計21億9,100萬瓦。此外決議提高收購價格,由每度2.50銖提高為3.50銖,延長扶助時間,從7年增到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