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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19日綜合報導】印尼中央政府為了整飭地方政風及剷除不利國內外投資的障礙因素,過去6年來內總共廢除了上千項地方條例。
司法與人權部長馬達拉塔今天主持題為「如何推動更有效率地方政府」討論會時引述內政部資料顯示,自2002年至今年11月,中央政府已下令廢除1406項地方條例,另有200項仍由內政部研究與審查中,以決定是否廢止。
馬達拉塔特別籲請地方政府,擬訂任何條例之前,必須與內政部及司法人權部地方辦事處進行協調,以免相關條例推出後遭到社會大眾反對。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各級地方政府頒布的地方條例若被認為有違反憲法或法令之處,民眾可以進行檢舉及要求中央政府即內政部下令取消。
自厲行中央集權的蘇哈托政府倒台後,印尼於2001年開始在全國實行地方自治,中央把權力下放,結果地方政府以增加地方收入供建設經費為由,頒發大量徵收各種稅捐和服務費條例,這些條例有的與中央法規重疊,使投資者無所適從,嚴重影響企業界投資意願。
司法與人權部長馬達拉塔今天主持題為「如何推動更有效率地方政府」討論會時引述內政部資料顯示,自2002年至今年11月,中央政府已下令廢除1406項地方條例,另有200項仍由內政部研究與審查中,以決定是否廢止。
馬達拉塔特別籲請地方政府,擬訂任何條例之前,必須與內政部及司法人權部地方辦事處進行協調,以免相關條例推出後遭到社會大眾反對。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各級地方政府頒布的地方條例若被認為有違反憲法或法令之處,民眾可以進行檢舉及要求中央政府即內政部下令取消。
自厲行中央集權的蘇哈托政府倒台後,印尼於2001年開始在全國實行地方自治,中央把權力下放,結果地方政府以增加地方收入供建設經費為由,頒發大量徵收各種稅捐和服務費條例,這些條例有的與中央法規重疊,使投資者無所適從,嚴重影響企業界投資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