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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貪污調查委員會發言人乃薩昨天(19日)證實,該委員會將發函給稅務廳廳長,要求立即沒收塔信兒子攀通貼和女兒蘋通塔的10億3500萬銖財產,以防止這些財產被轉移。
乃薩說,昨天貪污委員會會議決定致函給稅務廳廳長,要求沒收塔信兒子攀通貼和女兒蘋通塔10億3500萬銖的財產。這些財產包括土地、財產和股票。因為2人需要向稅務廳上繳120億銖的稅,但是2人對此不服並提出申述,而且沒有提交保證金。
乃薩說,如果稅務廳不立即沒收2人財產,貪污調查委員會可以按照政變團頒布的第30號命令執行。上面所指凍結的10億3500萬銖財產,和貪污調查委員會已經下令凍結的170億銖財產沒有關係,和塔信的非法所得也沒有關聯。
乃薩說,希望稅務廳儘快落實執行上述的沒收工作,因為不及時進行沒收的話,2人可能會將上述財產轉移。而且貪污調查委員會的函件內容非常齊全,稅務廳完全可以按照貪污調查委員會提供的證據材料執行凍結命令。
乃薩說,昨天貪污委員會會議決定致函給稅務廳廳長,要求沒收塔信兒子攀通貼和女兒蘋通塔10億3500萬銖的財產。這些財產包括土地、財產和股票。因為2人需要向稅務廳上繳120億銖的稅,但是2人對此不服並提出申述,而且沒有提交保證金。
乃薩說,如果稅務廳不立即沒收2人財產,貪污調查委員會可以按照政變團頒布的第30號命令執行。上面所指凍結的10億3500萬銖財產,和貪污調查委員會已經下令凍結的170億銖財產沒有關係,和塔信的非法所得也沒有關聯。
乃薩說,希望稅務廳儘快落實執行上述的沒收工作,因為不及時進行沒收的話,2人可能會將上述財產轉移。而且貪污調查委員會的函件內容非常齊全,稅務廳完全可以按照貪污調查委員會提供的證據材料執行凍結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