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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稅務廳廳長沙匿昨天表示,稅務廳將按照規定沒收塔信子女攀通貼和蘋通塔的財產,因為兩人此前提出使用被貪污調查委員會凍結的財產,作為逃稅訴訟案的擔保財產,但稅務廳不同意。至於有沒收哪些財產,目前正等有關單位的報告。
沙匿說,針對攀通貼和蘋通塔兩人出售SHIN公司股份,卻不繳納120億銖稅款案。自己從工作人員那裡得知的結果是,此前2人用作擔保的財產,已經被貪污調查委員會凍結。所以不能用作擔保。而2人的代理人表示,上述財產僅僅是被貪污調查委員會下令凍結,不能算作法院的裁決。但是不管怎樣,稅務廳經過討論認為,其代理人的理由不能用於不願繳稅案。所以稅務廳決定按照法律程序,對沒收2人的財產來抵消應繳的稅款。
沙匿說,稅務廳將聯絡國家銀行和土地廳,以便了解2人的財產情況。雖然目前對2人的大致財產有所了解,但是依然要得到銀行等有關單位的確認,才能進一步執行沒收命令。而關於稅務廳指2人可以等到12月5日前提交擔保財產的說法,自己要強調這是他們自己的理解錯誤。因為稅務廳給予2人提交擔保的期限已經於11月21日到期。但是因為2人提交的擔保財產無效,稅務廳就必須依法執行沒收財產令。
沙匿說,針對攀通貼和蘋通塔兩人出售SHIN公司股份,卻不繳納120億銖稅款案。自己從工作人員那裡得知的結果是,此前2人用作擔保的財產,已經被貪污調查委員會凍結。所以不能用作擔保。而2人的代理人表示,上述財產僅僅是被貪污調查委員會下令凍結,不能算作法院的裁決。但是不管怎樣,稅務廳經過討論認為,其代理人的理由不能用於不願繳稅案。所以稅務廳決定按照法律程序,對沒收2人的財產來抵消應繳的稅款。
沙匿說,稅務廳將聯絡國家銀行和土地廳,以便了解2人的財產情況。雖然目前對2人的大致財產有所了解,但是依然要得到銀行等有關單位的確認,才能進一步執行沒收命令。而關於稅務廳指2人可以等到12月5日前提交擔保財產的說法,自己要強調這是他們自己的理解錯誤。因為稅務廳給予2人提交擔保的期限已經於11月21日到期。但是因為2人提交的擔保財產無效,稅務廳就必須依法執行沒收財產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