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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貪調會昨天公布,前總理塔信已經提出請求,推遲30天再向貪調會就前政府向緬甸政府提供40億銖貸款做出應訊,理由是需要為此提前準備和彙集相關文件,包括眾多與外交部和財政部有關的文件,都需要得到相關部門批准才能夠拿到。貪調會經過審議而同意將最後限期推遲至下月的29日,但在此之前相關的調查工作不會停止,同時可以在下月底前結束調查,因為大部分的證據已經收集完畢,只是需要按照相關程式,等候當事人做出相應的解釋而已。
貪調會負責調查塔信家族售股案件問題委員會負責人則表示,國稅廳至今仍沒有按照規定向塔信兩子女收繳總價值10.35億銖的稅款,而此事已經過去了90天的時間,按照規定該項稅款的最後收繳期限應該是在下月3日,如果國稅廳仍不能按時收繳,就需要向貪調會做出明確的解釋。因為此案已經送交給法庭申請做出審理,按照正常審理程式,至少需要5-7年的時間才能有所結果,因此有必要在此之前對相關資產給予凍結,以免造成更大的流失。
貪調會負責調查塔信家族售股案件問題委員會負責人則表示,國稅廳至今仍沒有按照規定向塔信兩子女收繳總價值10.35億銖的稅款,而此事已經過去了90天的時間,按照規定該項稅款的最後收繳期限應該是在下月3日,如果國稅廳仍不能按時收繳,就需要向貪調會做出明確的解釋。因為此案已經送交給法庭申請做出審理,按照正常審理程式,至少需要5-7年的時間才能有所結果,因此有必要在此之前對相關資產給予凍結,以免造成更大的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