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公會:零售法草案內容欠明確

2007-12-03 11:54:42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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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百貨商場公會主席果猜表示,政府制定批發零售法的初衷是好的,但發現草案條款內容不夠明確。為此公會向立法院特別委員會提出修訂意見,建議增加32個不受批發零售法監管的行業、上調受監管商場的面積和銷售額下限等。
 
公會建議,把第5條款中,「旅游景區內經營紀念品行業」的用詞,改為「旅游景區內各行業」。第2項是增加32項不受批發零售法監管的行業,例如服裝、鞋子、眼鏡、化妝品、家具、手機、電腦設備、建材、體育用品、辦公用品、臥具及玩具等。
 
第3項是修改受監管商場的面積下限,由原來的1,000平方米,提高為4,000平方米、同時亦調高銷售額的監管下限,自之前的10億銖,上調到100億銖。因為各大商場面積均超過4,000平方米,且去年的銷售額位於236億9,300萬銖到835億3,600萬銖。
 
果猜指出,公會提議取消對上述行業的監控,是因為這些行業與小型雜貨店並沒有產生競爭,各自經營的商品範圍不同。如果批發零售法對商場內的各商店進行控制,要求在開設新店面時需提出申請,會阻礙今後業務擴展,同時影響新商店入駐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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