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巴猜又被判監禁1個月

2007-12-08 12:24:0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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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刑事法庭昨天(7日)再以藐視法庭罪判中庸民主黨黨魁巴猜1個月監禁,並不予以緩刑。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巴猜可在1個月內提出上訴,因此已經辦理了保釋手續。而該黨副黨魁吞蓬也於昨天向警署投訴,指控巴猜對其進行性命威脅,要求警方提供保護並給予追究。
 
中庸民主黨黨魁巴猜日前被刑事法庭判決炒股罪名成立,被判3年監禁,他當天在法庭內發表不當採訪講話,被法庭以「藐視罪」再次傳訊。巴猜昨天到曼谷叻差拉路刑法庭,對發表藐視法庭言論做出解釋。
 
據悉,巴猜當時在法庭裁決判處3年監禁之後對媒體表示,他受到了不公正裁決,認為法庭內部「仍存在前總理塔信的勢力」。
 
而刑事法庭針對所掌握到的新聞視訊內容對巴猜進行審問,面對證據,巴猜無法否認,只好對自己的言行向法庭表示的道歉,表示所做言行是現場的情緒所致,並非真的有意藐視法庭。
 
刑事法庭認為,巴猜所做出的判決完全是依法行事,並沒有來自政治上的任何勢力操縱,為了維護司法公正尊嚴,認為巴猜在刑庭辦事處範圍內透過媒體發表攻擊刑庭的言論,構成藐視罪,刑事法庭最終決定另判處巴猜1個月有監禁,針對此案不予緩刑,立即收押。但按照相關法律條款規定,巴猜有權在判決的1個月內提出上訴,因此巴猜辦理保釋手續,繳2萬銖後獲得保釋。至於巴猜是否上訴,他未作透露。
 
而同天上午,中庸民主黨副黨魁吞蓬前往警署進行投訴,指控黨魁巴猜限制其進入黨總部並進行傷害性命恐嚇,因此要求警方提供保護並對巴猜的違法行為給予追究。吞蓬表示,在巴猜判刑3年後,自己曾經勸說巴猜辭去黨魁職務以避免影響到政黨的運作,因為巴猜的刑已經不再適宜擔任黨魁和參加民代選舉,雖然巴猜遞交了辭職文件,但幾天之後又宣布重新擔任黨魁,今日又再度被法庭加判1個月徒刑,已導致中庸民主黨陷入不斷擴大的混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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