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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促進開發替代能源廳長帕尼透露,能源部已經增加利用可更新能源產電的收購價格。利用風力發電者,收購價從原來的每度2.5銖,提升至每度3銖。如果是位於泰南3個邊境府治的項目,每度額外增加1銖。
同時將風力及太陽能產電項目的收購合約期限,由目前的7年,延長至10年。但後者的電力收購價,仍然維持原來水平。能源部提高風力產電項目的收購價,主要原因是促進民營企業增加投資上述項目。
同時將風力及太陽能產電項目的收購合約期限,由目前的7年,延長至10年。但後者的電力收購價,仍然維持原來水平。能源部提高風力產電項目的收購價,主要原因是促進民營企業增加投資上述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