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大獨立機構自肥違法

2007-12-12 18:08:2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泰國肅貪委員會發言人甘納隆透露,肅貪委員會昨天(11日)以8比1的表決結果,裁定前任中選會、前任憲法法庭和前任國會督察委員會私自決定上調薪水的做法違反刑法,準備近期把處理意見轉交最高檢察院,以便最高檢察院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甘納隆說,肅貪委員會就前中選會、前憲法法庭法官委員會和國會督察委員會3獨立機構自行決定上調薪水是否違法問題進行討論,結果以8比1的結果裁定這3個機構的做法違法。國會督察委員會違法加薪案,肅貪委員會認為前督察委員會辦事處秘書長蓬沙和提納德上將違法出台加薪規定,根據憲法規定,蓬沙作為國家工作人員,沒有出台法規為自己加薪的權力,出台加薪文件太過於草率,沒有按照正常的程序進行。其結果造成國會遭受損失。而2人的行為也違反了刑法第157條。而該委員會的秘書長巴莫,因為不是委員會委員,所以只能以違紀來處理。
 
甘納隆說,對於中選會加薪問題,肅貪委員會認為當時的常委哇沙腊警上將、乍蘭、賓亞、逸納猜和乍努帕上將共同出台加薪規定違法。憲法法庭法官出台規定為14名法官加薪同樣違反刑法。肅貪委員會認為中選會委員和憲法法庭法官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沒有權力出台法規的前提下私自決定為個人加薪,出台加薪規定屬於違法行為。加薪規定僅註明是報酬,沒有指出加薪部分屬於會議津貼。所以肅貪委員會裁定中選會除了乍蘭以外的4名委員違法,而憲法法庭法官委員會13名法官違法(比差法官死亡,不再追究)。甘納隆說,肅貪委員會將於近期向最高檢察院提交調查報告和決定,以便最高檢察院審議決定是否對上述3獨立機構提起公訴。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