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案 消費者團體將繼續究責

2007-12-15 12:08:08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民間對泰石油(PTT)轉型案的意見兩極化,民眾認為法院應該勒令PTT下市,但投資者則認為以上刑罰過重,擔心影響股市及國家經濟。圖為1名民眾高舉寫上「PTT是國家財產」的抗議牌,要求PTT停止民營化。(美聯社)
 
【本報訊】泰國消費者協會董事拉紗娜表示,最高行政法庭判決天然氣管道業務為國內公共事業,但是因為擔心影響泰國經濟,沒有要求泰石油從證券市場退出。
 
同時沒有對PTT以低價出售股票問題進行審理,PTT累積營收逾500億銖,子公司擁有資產600億銖。法庭指出,PTT行為犯反法律規定,那么政府有關負責人就必須承擔責任,能源部長應引咎辭職。此外PTT必須向政府歸還利潤所得,在解決這問題前PTT股票應該先停止交易。
 
拉紗娜說,能源部長對雪彿龍勘探生產(Chevron)泰油勘產(PTTEP)續簽天然氣開採專利權,已經嚴重損害到國家利益,因為雪彿龍專利權還有5年才到,現在能源部又再續簽10年。另一方面,PTTEP每年僅上繳政府2-5%的報酬率,而在外國,企業與政府利率分配為各自50%,國家必須改革大型能源業,防止政治團體進入謀求利益。無論如何,消費者協會都還將繼續追究有關人員過失行為,以及對負責人給予應有的處罰。
 
消費者協會董事沙麗指出,PTT以虧損價格出售股票,消費者團體正在商討將如何進一步追究責任。在內閣出臺的臨時法律及與國企改制法間的沖突,必須有人來承擔責任,法庭判決PTT向財政部歸還天然氣管道業務,可算是民眾的勝利。另一方面,希望本屆政府能要求PTT上繳5年來,從天然氣管道業務所獲得的利益。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