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頌:中選會有權辦提前投票

2007-12-20 11:50:2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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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委員巴頌說,行政法庭有權決定本月15-16日的提前和異地投票是否合法,以及裁決是否為無效。按照憲法規定和中選會的職權範圍,中選會完全有權利安排和舉行提前與異地選舉。
 
巴頌說,目前的確有各種勢力正在企圖推翻23日的大選,所提出的理由也是多種多樣,對此中選會應該高度重視。現在社會分歧仍舊嚴重,民眾也分為支持和反對塔信的兩大陣營,如果選舉結果出來之後導致某一陣營的嚴重失望,將會很容易引發新一輪動蕩,負責國內安全的部門應該加強防範,並且做好相應措施。
 
中選會委員巴攀表示,提前與異地投票制度是按照憲法規定的,6年前行政法庭已批准實施,目的就是為選民提供方便,目前該項工作已經完成,而本月23日的正式大選也會按期舉行。
 
對於支持塔信的網站指塔信將於21日向民眾發表講話,希望民眾能在選舉投票時全力支持民力黨,此舉是否違反選舉法規定,巴攀表示還需要看塔信的具體講話內容之後才能確定。中選會委員頌猜說,中選會對選舉中的舞弊和賄選行為已定有嚴格的防範措施,因此不致於出現外界所擔心。
 
頌猜說,目前值得擔心的是地方行政機構負責人缺乏公正,將會導致選舉結果受到質疑,而隨著選期的日益臨近,各政黨均在加緊投票前的宣傳工作,競爭也會異常激烈,因此中選會提醒所有政黨遵守規則,防範有人利用這段事件製造事端或是使用非正當的競爭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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