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泰國立法院2、3讀通過中央銀行法,將在泰皇簽署諭令180天後正式執行。立法院審議委員會對中央銀行法進行補充修改,將在法律頒布4年後將取消金融復興基金,改組為內閣管轄下的存款保護機構。
央行法律案件部負責人參猜表示,相信在關閉復興基金後,不會發生商業銀行倒閉的問題。金融機構法中規定,當商業銀行的資本適足率(BIS)低於標準8.5%時,必須向央行提交業務復甦計畫。如果降到5%水平,央行將檢查銀行的管理工作,除非有新資金注入。當BIS進一步跌至3%,就要停業,之後由政府進行扶持。
參猜指出,如果政府扶持商業銀行,增強其金融實力,必須擔負全部的費用支出,因此要調研可行性。銀行倒閉可能會對總體經濟體系造成影響,但作出上述修改不是偏袒大型銀行。強調各家商業銀行均需改善經營能力、提高金融實力,在開放金融市場的形勢下維持生存。
央行法律案件部負責人參猜表示,相信在關閉復興基金後,不會發生商業銀行倒閉的問題。金融機構法中規定,當商業銀行的資本適足率(BIS)低於標準8.5%時,必須向央行提交業務復甦計畫。如果降到5%水平,央行將檢查銀行的管理工作,除非有新資金注入。當BIS進一步跌至3%,就要停業,之後由政府進行扶持。
參猜指出,如果政府扶持商業銀行,增強其金融實力,必須擔負全部的費用支出,因此要調研可行性。銀行倒閉可能會對總體經濟體系造成影響,但作出上述修改不是偏袒大型銀行。強調各家商業銀行均需改善經營能力、提高金融實力,在開放金融市場的形勢下維持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