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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外貿廳提醒出口農產品及食品到日本的廠商,必須注意化學殘留物含量不得超過日本規定的上限,並且緊密追蹤法規的變動,防止出口商品至日本時發生問題。
外貿廳長阿披拉里透露 ,日本衛生部公布農產品化學殘留物含量的最高值,例如水產品不得超過0.6PPM;豆類、芒果及香蕉等,含殺蟲藥不可超過0.1PPM;檸檬、橘子及梨子等,含殺蟲藥不能超過5.0PPM;鳳梨的殺蟲藥含量不得超過1.0PPM等。
外貿廳長指出,日本非常重視食品的安全問題,因此在每個時段都會公布農產品化學殘留物的含量上限。2004-2006年期間,泰出口農產品及食品至日本的總值,年均約1,300億銖,占出口總值的22%。
外貿廳長阿披拉里透露 ,日本衛生部公布農產品化學殘留物含量的最高值,例如水產品不得超過0.6PPM;豆類、芒果及香蕉等,含殺蟲藥不可超過0.1PPM;檸檬、橘子及梨子等,含殺蟲藥不能超過5.0PPM;鳳梨的殺蟲藥含量不得超過1.0PPM等。
外貿廳長指出,日本非常重視食品的安全問題,因此在每個時段都會公布農產品化學殘留物的含量上限。2004-2006年期間,泰出口農產品及食品至日本的總值,年均約1,300億銖,占出口總值的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