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協議 北韓稱責任不在平壤

2008-01-05 11:50:50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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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平壤4日電】北韓外務省發言人4日發表談話說,朝核問題6方會談協議的履行之所以被拖延,責任不在北韓,而在其他國家延遲履行自己承擔的義務。
 
據北韓中央通訊社報導,這位發言人說,2007年10月3日6方會談發表的共同文件所規定的12月31日的期限已過,但除了北韓核設施去功能化以外,其他協議事項的履行都沒有達到目標。
 
發言人說,在去功能化問題上,北韓按照協議在去年12月31日前「在技術可能的範圍內」完成了作業。目前正在進行最後的作業,即取出乏燃料棒,預計這一過程需要100天。在核計劃申報問題上,北韓「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去年11月,北韓製作了申報書,並將其內容通報了美國。朝美雙方還就申報書的內容進行了協商。發言人說,在美方提出的濃縮鈾「疑惑」問題上,北韓按照美方的要求,作為特例讓美方參觀了使用進口鋁管的一些軍事設施,並提供了試片,同時有誠意地說明瞭進口鋁管與濃縮鈾無關的情況。在所謂與敘利亞進行核合作的問題上,北韓已在去年10月3日的共同文件中作出了「不轉移核武器、核技術及核相關知識」的承諾。這也是北韓按照事先與美國達成的協議採取的措施。
 
發言人說,至今6方會談所達成的協議都規定了「行動對行動」的原則。在其他國家拖延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北韓最近不得不部分調整核設施去功能化的速度。
 
按照朝核問題6方會談2007年10月3日發表的《落實共同聲明第2階段行動》共同文件,北韓應在當年12月31日前完成寧邊地區3個核設施的去功能化,並對其全部核計劃進行完整、準確的申報。同時,美國應根據北韓的行動並行履行其對朝承諾,有關各方將向朝方提供經濟、能源和人道主義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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