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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公債管理辦事處負責人表示,財政部制定2008財政年度(2007年10月至2008年9日),第4次發行的3年期儲蓄公債,總值5億銖,利率定為4.1%。此公債將於本月15-24日承銷,有意者可到盤谷銀行(BBL)全國分行認購。
以上公債的銷售對象,包括持有泰藉或在泰定居的一般民眾、慈善機構、泰紅十字會及御贊助的泰國社會福利協會。最低購買額為1萬銖、以及上限50萬銖。
以上公債的銷售對象,包括持有泰藉或在泰定居的一般民眾、慈善機構、泰紅十字會及御贊助的泰國社會福利協會。最低購買額為1萬銖、以及上限50萬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