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中央社新加坡17日電】新加坡「海峽時報」今天報導,台灣歌手周傑倫的新加坡情侶歌迷,為了見偶像一面,不惜在機場鋌而走險,遭法院判處最高額罰款。
報導指出,這對33歲與28歲的情侶,去年購買了7月30日飛往馬來西亞吉隆坡的機票,以便能在當天進入樟宜機場第1航廈出境區,見到搭機飛往香港的偶像一面。
報導說,兩人雖然有登機證,不過無意搭機。這對情侶俯首認罪,被法院以違反管制區條例,每人判處最高額1000元新幣罰款。
報導指出,這對33歲與28歲的情侶,去年購買了7月30日飛往馬來西亞吉隆坡的機票,以便能在當天進入樟宜機場第1航廈出境區,見到搭機飛往香港的偶像一面。
報導說,兩人雖然有登機證,不過無意搭機。這對情侶俯首認罪,被法院以違反管制區條例,每人判處最高額1000元新幣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