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批准國家警察總署改革

2008-01-23 11:35:4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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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素拉育政府昨天(22日)召開最後1次內閣會議,會議批准國家警察總署提出的多項議案。把國家警察總署畫分為12個局21個科,並新增加成立9個部門。
  
政府發言人猜亞說,昨天舉行的內閣會議批准國家警察總署提出的多項議案,包括對國家警察總署進行體制改革。改制後的國家警察總署下屬12個局和21個科,並新成立秘書、民警、情報、政策計畫、專業和法律、培訓、預算和財務管理、特案調查及警力發展管理等9個單位。而過去國家警察總署下屬只有24個科。
  
猜亞說,此外內閣會議還就增加2009-2010年警力所需的9億2500萬銖預算提案進行討論,但是否決了國家警察總署提出的增加1萬6000名警察的要求,包括正常警力8000人,合同警察4000人,試用警察4000人。不過會議批准警方補充退休警力的的要求。並批准修建地方警署第8區和第9區警署辦公大樓和5層宿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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