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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貪污調查委員會昨天(5日)證實,申請聘律師打貪污案官司1900萬銖費用遭國家預算處打回,讓貪污調查委員會和肅貪委員會和中選會協商,看是否有剩餘的預算來支持貪污調查委員會。委員會表示對最高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將自行聘請律師起訴。
貪污調查委員會主席乃南早前向國家預算管理委員會申請1900萬銖的預算,以便聘請律師來打貪污案的官司。但是昨天國家預算管理委員會回函表示無法批准。貪污調查委員會需要自行和肅貪委員會和中選會聯繫,看這2個機構是否還有預算剩餘。因為按照政變團公告規定,如果這2個機構有剩餘的預算,就可以撥給貪污調查委員會使用。
貪污調查委員會成立後的4500萬銖預算,雖然目前還沒有用完,但是也不足聘請律師的費用。
所以該委員會決定儘快與肅貪委員會和中選會接洽,以便確定是否還有剩餘的預算。之所以申請1900萬銖,主要是用於貪污調查委員會將來打官司使用,因為最高檢察院決定不提起訴訟的貪污案,但是貪污調查委員會認為確實存在貪污問題,應該對嫌疑人提出控告的話,就必須聘請律師來進行訴訟。
貪污調查委員會主席乃南早前向國家預算管理委員會申請1900萬銖的預算,以便聘請律師來打貪污案的官司。但是昨天國家預算管理委員會回函表示無法批准。貪污調查委員會需要自行和肅貪委員會和中選會聯繫,看這2個機構是否還有預算剩餘。因為按照政變團公告規定,如果這2個機構有剩餘的預算,就可以撥給貪污調查委員會使用。
貪污調查委員會成立後的4500萬銖預算,雖然目前還沒有用完,但是也不足聘請律師的費用。
所以該委員會決定儘快與肅貪委員會和中選會接洽,以便確定是否還有剩餘的預算。之所以申請1900萬銖,主要是用於貪污調查委員會將來打官司使用,因為最高檢察院決定不提起訴訟的貪污案,但是貪污調查委員會認為確實存在貪污問題,應該對嫌疑人提出控告的話,就必須聘請律師來進行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