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加強新禁煙法規宣傳

2008-02-10 11:12:3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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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酒吧娛樂場所禁煙法」於本月11日生效,但將給出3個月的執法緩衝期,衛生部與多個社會團體聯合在RCA進行了宣傳,爭取廣而告之。社會各界包括RCA眾多酒吧經營者都表示回應酒吧娛樂場所禁煙法。
 
衛生部疾病控制廳副廳長社里昨天(9日)與禁煙運動基金會、瑪格申警署、匯權政府公署及多位歌星、影視名星共同在娛樂場所集中地RCA舉行宣傳酒吧娛樂場所禁煙法,並在回應酒吧娛樂場所禁煙法倡議書上簽字,對11日正式生效的酒吧娛樂場所禁煙法表示支持與歡迎,RCA不少娛樂營業場所的經營者也對該法表示支持。這該法律在生效後,還將給出3個月的緩衝期,至今年5月31日起才正式嚴格執法,剛好是國際禁煙日。對於法律生效後,在酒吧、娛樂場所吸煙的行為,吸煙者最高被罰款2000銖,店主最高被罰款2萬銖。
 
社里表示,衛生部「關於酒吧等服務場所禁煙法規」將嚴格規定在空調的食肆、酒吧、集市等服務場所要全面禁煙,沒有例外。對於不是完全封閉空調環境的食肆、酒吧等服務場所,則允許在非空調區為顧客設置吸煙區。而集市、圩市等服務場所,如乍都節週末市場等則仍允許在劃定的吸煙區吸煙。禁煙法規旨在保護不吸煙者的健康,對於吸煙者則允許在指定的區域吸煙,將對他人的影響減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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