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泰國中央選舉會5名委員,昨天(26日)以3對2票,裁定民會議長及人民力量黨比例制民代永育涉嫌賄選罪成立,決定對永育吊銷當選資格及禁止參政5年的亮紅牌處罰(亮紅牌)。
同時吊銷永育的胞妹拉翁女士在清萊府選區的當選資格,但允許重新參選(亮黃牌),但以上裁決須獲大理院選舉案處判決後才正式生效。
永育昨天宣布暫停行使民會議長職務,但表示此案是有人對他栽贓陷害,他將在法庭上抗爭到底。
中選會委員素眉昨天上午表示,5名中選委的裁決意見不一,並不影響整體的裁決結果,只要5名委員中有3名認定當事人違規,就可以對當事人發放紅牌。但由於中選會已認證永育當選有效,因此預計可在兩周內將裁決結果遞交至大理院選舉案處作最後審理判決才能生效。
據悉,永育是被清萊府某村10名村長指控,在去年12月23日大選前,向每1名村長分發2萬銖賄選款項。
這10名村長作為證人向中選會證實永育涉嫌賄選行為,而且讓他們幫助永育的胞妹拉翁女士也在該選區當選民代,因此永育的胞妹也被中選會裁決亮黃牌。
如果永育被法院判決吊銷當選資格,則可能導致人民力量黨遭解散,由於永育身為民力黨執委,憲法規定若黨執委賄選,其政黨須遭解散。將引發泰國另1場政局風波,更為新組成的政府增添變數。
民會議長永育昨天立即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暫停行使民會議長職務,授權第1副議長代為行使議長權利。
永育說,中選會這項裁決是不公正的,因對他提出的賄選指控的時間是在報名參選前提出,目的是陷害他,然後企圖導致人民力量黨遭到解散的結局。這一點從2006年政變之後,自己不斷遭安全部門刁難就可以看出。雖然指控自己賄選案還沒有最終裁定,但是為維護個人的尊嚴,將堅持應訴到最後。同時也讓社會知道,使用此類卑鄙手段,國家將永無安定可言。
民會議長及人民力量黨比例制民代永育昨天被中選會裁決涉嫌賄選罪成立,決定吊銷他當選資格及禁止參政5年的處罰(亮紅牌),圖為永育上月出席民會會議時的檔案照片。(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