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類股恢復交易標準將修訂

2008-03-04 12:22:53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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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泰國證交所董事會同意修改上市公司遭勒令下市標準,同時,參與公司振興計畫的新投資,持股禁售期限由1年延長為2年。另外,規定振興類股中,申請恢復上市交易的公司,必須連續4個季獲得盈利。以上各項議案,將呈上證管會進行審議。此外,本月底開始,將引用新的方程式計算股票及股市統計數值,例如本益比(P/E)、賬面資產淨值比(P/BV)、以及股息收益率等。
 
證交所副經理素提猜表示,修訂上述標準的目的是,確保上市公司的金融實力穩固、以及業績穩步成長。一般來說,證交所將考慮申請者的年度財報、或者近4季的財報。除了業績需要呈現純利外,最後1年的股東淨資產比例必須達到證交所規定的標準。
 
素提猜指出,上市公司必須經法院判決已完成振興業務計畫,才可以申請恢復上市交易。同時,必須符合上市公司的各項條件,但股票流通率暫不受15%以上限制。
 
素提猜透露,如果上市公司透過尋找新股東來振興業務,新股東必須符合證交所的標準。否則,新股東必須維持靜默期2年,禁止交易手上股票。證交所將把上述修訂案,呈上證管會進行審議。
 
證交所董事經理帕提雅表示,不論是泰股大盤(SET)、或是新證市(MAI),將改用新方程式計算統計數值。新計算方程式與國際證券交易所聯會(WFE)相近,符合國際認證水平。自本月底起,將在SET的網站上公布新的統計數值。根據新方程式計算,泰股市的本益比為15-17倍,與其他亞洲國家的股市相近,包括日本、香港、及韓國等。
 
此外,央行同意加大投資海外證券市場的額度約120億美元,合計之前央行批准的限額達到300億美元。同時批准一般股民透過券商投資海外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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