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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貪污調查委員會發言人乃薩昨天(3日)證實,無法向班魄追討購買SHIN公司股份1案5.46億銖稅款,因為稅務廳的看法和貪污調查委員會的看法不一致。但是該案刑事部分可以繼續進行提出指控。至於發行尾數彩票案,準備於10日提起訴訟。
乃薩說,負責調查尾數彩票案的鄔東日前向委員會報告,律師已經整理出該案的起訴文件,隨時可以提交給委員會審核。如果沒有什麼意外,估計本月10日即可提起訴訟。
乃薩說,貪污調查委員會凍結塔信等3人的財產部分,目前3人均向貪污調查委員會申請延期到3月28日再提交說明文件。但是委員會主席甘納隆表示可以在任期內完成調查工作。如果任期內無法結案,案件也將由肅貪委員會繼續調查處理。
乃薩說,與此同時負責調查班魄購買SHIN公司股份,貪污調查委員會要求稅務廳收取5億4600萬銖稅款1案。日前該案負責人逸洛向委員會報告指,稅務廳方面認為根據民法第40條(2)規定,案件的追溯有效期為2年,所以沒有辦法向班魄追繳上述稅款。這是各自採取的法律依據不同造成的,因為貪污調查委員會根據的是民法第40條(8)規定,案件的追溯期為10年。也就意味著無法向班魄收繳上述稅款。但是班魄購買SHIN公司股份違反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繼續進行追究。這也是貪污調查委員會面臨的最後1個問題,即不同部門採取的法律依據不同。
乃薩說,負責調查尾數彩票案的鄔東日前向委員會報告,律師已經整理出該案的起訴文件,隨時可以提交給委員會審核。如果沒有什麼意外,估計本月10日即可提起訴訟。
乃薩說,貪污調查委員會凍結塔信等3人的財產部分,目前3人均向貪污調查委員會申請延期到3月28日再提交說明文件。但是委員會主席甘納隆表示可以在任期內完成調查工作。如果任期內無法結案,案件也將由肅貪委員會繼續調查處理。
乃薩說,與此同時負責調查班魄購買SHIN公司股份,貪污調查委員會要求稅務廳收取5億4600萬銖稅款1案。日前該案負責人逸洛向委員會報告指,稅務廳方面認為根據民法第40條(2)規定,案件的追溯有效期為2年,所以沒有辦法向班魄追繳上述稅款。這是各自採取的法律依據不同造成的,因為貪污調查委員會根據的是民法第40條(8)規定,案件的追溯期為10年。也就意味著無法向班魄收繳上述稅款。但是班魄購買SHIN公司股份違反刑事方面的問題,可以繼續進行追究。這也是貪污調查委員會面臨的最後1個問題,即不同部門採取的法律依據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