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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11日)就人民力量黨個別成員擬請求憲法法庭裁決中選委素眉任職資格一事做出回應。秘書長素提蓬證實,目前會維持原來的決定,中選委素眉將會繼續任滿任期。
秘書長素提蓬表示,中選會發出咨詢函後,參議院秘書處作為中選委的遴選組委會,也回復了諮詢。參議院秘書處表示,此事的決定權並不在遴選小組委員會,但將此事與行政法院法官乍蘭的例子作比較。他表示,乍蘭生於1938年7月,將與2009年滿70歲,但行政法庭組建條例規定,法官的卸任時間為當年預算年度完畢時,因此,乍蘭的實際離任時間為2009年9月30日。但素眉卻又有一點不一樣,規定是以實際年齡為卸任時間,那樣的話他將於3月9日離任。
他表示,中選會會議後認為,中選會也不具有裁定的資格,因此,如果任何人有異議,都可以向憲法法庭提出裁決申請。但目前中選會的意見還是和原來一樣,因為大理院和司法委員會在處理相似個案時有例可援。
秘書長素提蓬表示,中選會發出咨詢函後,參議院秘書處作為中選委的遴選組委會,也回復了諮詢。參議院秘書處表示,此事的決定權並不在遴選小組委員會,但將此事與行政法院法官乍蘭的例子作比較。他表示,乍蘭生於1938年7月,將與2009年滿70歲,但行政法庭組建條例規定,法官的卸任時間為當年預算年度完畢時,因此,乍蘭的實際離任時間為2009年9月30日。但素眉卻又有一點不一樣,規定是以實際年齡為卸任時間,那樣的話他將於3月9日離任。
他表示,中選會會議後認為,中選會也不具有裁定的資格,因此,如果任何人有異議,都可以向憲法法庭提出裁決申請。但目前中選會的意見還是和原來一樣,因為大理院和司法委員會在處理相似個案時有例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