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副總理兼教育部長頌猜昨天說,在公務員制度改革委員會的會議上,討論了在內政部增設專門管理南部問題的1名副常務次長問題,並贊同設立府治級的管理法規,對包括CEO與府尹在內的地方行政機構負責人,在管理許可權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嚴格區分哪些屬於集體負責,哪些屬於個人負責的許可權範圍。
會議還討論了設立法規對社會民眾機構進行規範的問題,因為前屆政府由於任期問題沒有完成此事,需要提交給本屆政府進行審議。頌猜說,另外的建議就是在內政部增加1名專管南部事務的常務次長。
【本報訊】副總理兼教育部長頌猜昨天說,在公務員制度改革委員會的會議上,討論了在內政部增設專門管理南部問題的1名副常務次長問題,並贊同設立府治級的管理法規,對包括CEO與府尹在內的地方行政機構負責人,在管理許可權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嚴格區分哪些屬於集體負責,哪些屬於個人負責的許可權範圍。
會議還討論了設立法規對社會民眾機構進行規範的問題,因為前屆政府由於任期問題沒有完成此事,需要提交給本屆政府進行審議。頌猜說,另外的建議就是在內政部增加1名專管南部事務的常務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