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3項指控 社里披素:被刁難

2008-03-20 11:55:45 作者:udnbkk51 来源:| 浏览次数:0

喜歡就分享這篇文章

【本報訊】被總理停職的國家警察總署長社里披素警上將,昨天(19日)前往最高檢察院辦事處,聽取紀律調查委員會對他提出的3項指控內容。社里披素表示,他自信能對全部3項指控做出辯解說明,並認為總理對他的指控存在故意刁難的現象,而且他至今無法向有關部門取得關於對他的指控的文件。
 
社里披素昨天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最高檢察院,以聽取「嚴重違紀調查委員會主席猜甲瑟向他說明3項指控內容,以展開嚴重違紀調查的情況。據悉,對社里披素的3項指控分別是,1、在國家警察總署租用價值98億銖的麵包車方面存在問題,2、對下屬使用侮辱語言,3、再沒有法律為依據的情況之下調動警官。
 
社里披素警上將說,調查委員會已向他通報上述的3項指控,他則已在18日向警官違紀調查委員會要求提供相關的指控文件證據,同時請求委員會審核沙瑪總理的命令是否合法。因為正常情況下,成立嚴重違紀案調查委員會,並須先成立事實調查委員會。但是針對自己的相關指控,卻沒有成立就事實真相進行調查。而是利用法律漏洞,僅僅是懷疑就下令成立嚴重違紀調查委員會。自己作為嫌疑人都不知道違反了什麼紀律。而他向該委員會查詢相關的證據文件,調查委員會主席表示沒有,可能在沙瑪總理的手中。聽起來一點也不明確。自己經過再三反思,認為並沒有違反什麼紀律。所有的事情都是依照相關的規定制度進行。如果自己真的違法違紀,政府為什麼要使用懷疑1詞。由此可見,這都是政治手段。
 
社里披素警上將說,昨天並沒有就相關的指控進行說明,但是自己正在向國家警察總署索取相關的證據文件,以便作為自己的說明材料。不過卻遭到阻礙。因為自己離職之後,就會有其他的人接替自己總署長的職務。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自己可能借用公務員材料管理法規,來獲取相關的證據材料。因為要看不提供文件是否違法,如果違法將向法院起訴。誰不願意提供文件,到時候就準備好坐牢。同時自己也深感警界的無情,當初在職的時候,每個人都非常尊重你,一旦離開就馬上翻臉不認人,這些人總有1天也會受到同樣的待遇。
 
社里披素說,他簽准使用98億銖租用麵包車合約都是正當進行,絕對沒有偏袒人和1方的問題。自己相信對所有的指控都能夠說明清楚。至於對下屬是使用不當語言的問題,自己將借用沙瑪總理對媒體的講話來進行對比,認為沙瑪辱罵媒體的用語更重。並否認自己身邊的人將參加民主聯盟發起的集會活動。

相关文章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